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务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在“金税三期”上线“放、管、服”总体原则下,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全国税务稽查规范》,税务机关依托“金税三期”系统,在营改增+税收实名制认证+国地税合并 +机器人+信用体系+个税改革……等方面,利用“大数据”这把“利剑”及税务局,工商局,银行,公安机关,社保部门等各职能部门的数据共享,从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两个方面对所得税开展检查,为使劳务企业加强应对,减税降负,特邀请税务专家“举办最新劳务派遣税收政策解析暨税收热点稽查业务梳理---大数据+大风暴+大应对风险防控减税降负实务培训会”。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安排本单位及系统所属有关人员参加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培训收益
通过本次课程的学习,能够使您全面了解数据天网全面监控下的各税种缴纳存在的涉 税风险,全面提高企业税务风险的管控能力!为劳务企业在实际办税业务时提供应对的策略,切实做到减税降负。
二、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 劳务派遣相关业务介绍与辨析
(一)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业务辨析
1.劳务派遣在实际业务中如何辨析;2.劳务外包在实际业务中如何界定;3.人力资源外包-新形势下的业务模式;
(二)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业务区别
(三) 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的辨析
(四)劳务派遣合同签订解析与风险讲解
第二部分 劳务派遣涉税风险处理与应用
1. 劳务派遣增值税及相关业务处理;2.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3.合理开具专票的案例解析;4.不同业务方式如何选择开具普票和专票的案例;5.在实际业务中开具全额普通发票的案例分析。
第三部分 劳务派遣涉税热点问题
1.用工单位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什么情况下作为工资薪金支出?2.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的从业人数包含劳务派遣员工吗?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是否包含劳务派遣员工?4. 高新技术企业人员人工费用归集口径是否包含劳务派遣员工?5. 劳务派遣形式安置的残疾人,用工单位能否申请享受安置残疾人税收优惠?6.劳务企业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应注意的问题?7.劳务企业必须注意的问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四部分 劳务报酬涉税的热点问题及风险控制
1.小额零星业务支出的税前扣除凭证的法律依据;2.不属于应税项目支出的税前扣除凭证的处理方法;3.小额零星经营业务支出的税前扣除凭证;4.劳务报酬按次支付500元以下的增值税处理;5.劳务报酬按月20000元(含)以下的涉税处理;6.一次支付劳务报酬的单位或个人的涉税处理;7.工资薪酬所得变为劳务报酬涉税处理要点及风险控制。
第五部分 “金税三期”是怎样挑选“有可能有问题”的劳务企业
1.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预警分析;2.进项税额预警分析;3.预收账款预警分析;4.应收账款变动率预警分析;5.销售额异常变动预警分析;6.运费发票进项抵扣占比预警分析;7.所得税税负率与贡献率对比分析;8.失控发票比例预警分析;9.进项税额构成比列分析。
第六部分 金三系统下的劳务企业常见问题纠错与案例分析
1.善意取得的虚开发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特殊发票;3.虚开发票在财务报表中的体现;4.挂靠与虚开的“一步之遥”;5.如何界定善意与恶意;6.支付违约金是否一定要取得发票;7.外部劳务用工模式及劳务费用列支问题及处理方式;8.建安企业异地提供建筑服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问题;9.劳务派遣用工劳务费用列支问题;10.农民工工资发放方式的涉税风险;11.白条可以作为原始凭证吗是否可以税前扣除;12.开具发票后企业所得税是否一定要确认收入;13.现金折扣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14.差旅费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否可以税前扣除;15.企业取得跨期票据如何处理;16.关联企业的借款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17.福利费与工资薪酬的界定与选择;18.劳保费与福利费的界定与选择;19.差旅费归属的界定与报销处理;20.利润分配的税务风险应对;21.企业与个人资金往来涉税风险“面面观”;22.务必小心谨慎的“会议费”。
第七部分 纳税信用等级考核发生重大改变-劳务业务必须关注重要业务
特别提示:信用等级影响融资,税局核查筛选,项目合作资质考核。
第八部分 劳务企业税务稽查疑点提示与稽查应对
1.金税三期带来的征管新变化;2.税收征管智能化下稽查新手段;3.发票风险;4.年底收入确认及规划业务的注意事项;5.所得税税前扣除风险;6.资产相关的涉税业务把控;7.优惠政策运用中的风险;8.优惠政策未备案、申报、审批的补救措施。
三、授课专家
届时邀请富有多年劳务税务实战经验的专家授课。
四、参加对象
各劳务企业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纳税工作人员等。
五、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31日。
学习地址:郑州市,具体学习地点另行通知。
六、学习费用与报名办法
1、培训费980元/人(含资料、场地、专家费用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河南省建设法律维权中心是我省住房建设系统法律服务单位,有众多专业律师和省市法院社会资源,欢迎各单位联系我们咨询、代理建筑房地产及各类法律纠纷案件或兼法律顾问。
3、参加培训人员,请将报名回执表于10月23日前发至河南省建设法律维权办公室邮箱。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2至3天用手机短信发放学习报到通知。
4、本期会务财务工作由(户名)河南建维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承办开具报销发票。开户行:建行郑州市经七路支行;帐号 41001523047052500223。
七、报名联系方式
1、报名联系地址:郑州市经八路28号建发大厦418室(经八路与金水路交汇处向北200米)
2、联系人电话:王玉德主任 0371-61172809 13203870783
李老师 15617820783
河南省建设法律维权办公室 电子邮箱:19286091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