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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会员单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豫建协[2021]6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会员单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洪灾刚刚褪去,疫情悄然四起。疫情不容小觑,防控日趋严峻,为保障各会员企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共建立防疫屏障,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通知如下:


     一、做好防疫物资保障
建筑工地应配备体温枪、温度计、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涤用品等防疫物资。项目应设置必要的单独隔离观察宿舍,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居住。隔离观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切忌形式主义,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执行。


     二、加强人员管理
1、各企业应在单位和项目工地进出口设立值班岗,做好对进出人员的测温、登记、劝返等工作。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要及时送至隔离观察宿舍进一步隔离观察,在隔离观察宿舍休息10分钟后,若复测体温仍大于等于37.3℃,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及时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对健康码异常的人员要进行劝返或隔离。
2、封闭区、封控区、防控区内职员要自觉落实政府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避免引发疫情传播风险。

3、人员密集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政府下发相关接种疫苗、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等防疫方面的规定通告要督促自觉执行。
   

    三、做好公共区域消毒 
1、工地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地方应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消毒。
2、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
3、工地卫生间应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卫生用品。
4、消毒应使用有效含氯不低于500mg/L消毒液,消毒30分钟后,清水擦净,并妥善存放消毒物资。


    四、避免人员聚集
1、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用品,及时消毒。
2、工地食堂应实行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排队间隔一米以上。
3、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
4、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
5、减少人员集中召开的会议,建议线上召开。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洗手消毒。
请各会员单位要严格执行省市各辖区防疫规定,加强本单位全体人员防疫教育和管控,齐心协力共同打赢这场防疫战。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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