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文件
关于收取2014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1 03: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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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建协混字[2014]第2号
各会员单位:
在新的一年里,为了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双向”服务工作,按照我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会费收取方案,现开始征收2014年度会费。会费是协会保障运行、开展活动和服务行业的主要经费来源,按时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应履行的义务。在过去的多年里各会员单位积极缴纳会费,为分会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请贵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缴费标准于2014年3月20日前主动将2014年会费缴到协会或汇款至协会银行帐户。
我们确定的2014年会费标准远远低于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和其他兄弟省、市协会的标准,希望继续得到理事和会员单位的积极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推动我省混凝土行业绿色、低碳、健康发展!
对于无故拖欠会费的会员单位,将提交常务理事会研究处理。
一、会费收取标准:
1、副会长及相关设备生产单位:3000元/年,
2、常务理事单位:2000元/年,
3、理事单位1500元/年,
4、会员单位1000元/年。
二、会费缴纳方法:
缴费时间: 请于2014年3月20日前将会费汇入协会账户或直接缴到协会
收款单位: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郑州金水支行营业部
账 号: 41001523013050002089
联 系 人: 洪彩霞 Q Q:2463156286
电 话: 0371—66287106 传真:0371—66287389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26号阳光新城22号楼二层附71号
(注意事项:为了在收到会费后及时准确地邮寄发票,请在汇款时将单位名称填写完整)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日
二○一四年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