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协〔2023〕7号
省辖各市建筑业协会、省直管县(市)建筑业协会、本会会员单位、省内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及相关企业:
为做好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评价),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目前已完成的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进行验收(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价)范围
经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公布立项的,截至目前已过研究期限且尚未通过验收的年度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二、验收(评价)工作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参照年度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名单,对本单位承担的协会科技项目进行梳理并确定项目状态,填写河南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状态确认汇总表(附件1),于3月1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hnjxzgs2020@126.com。
2.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的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价)申请表》(附件2)、项目立项申报书及立项文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技术经济分析报告、(产品或技术)测试/检测报告、科技查新报告、项目成果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论文专著等)等材料。
3.在规定的研究期限内未能如期完成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提交协会科技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3)。
4.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状态确认并拒绝提交变更申请的协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将视为自行放弃,按规定取消该科技项目资格,且承担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科技项目。
三、其他事项
1.省协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评价)工作由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统一组织实施。
2.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他验收材料一式一份并装订成册,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jxzgs2020@126.com。验收申请材料应按照《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审核后报送。
3.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积极组织、有序部署,于3月16日前,将验收申请材料报送至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联系方式: 张永红 0371-66287106,13513896295;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89号河南建设大厦西塔9层(邮寄地址),邮编:451464。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