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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及“中州杯”银奖(用户满意工程)申报条件的补充说明
内容摘要: 建协函〔2014〕10号 各省辖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结合新下发的鲁班奖评选办法(建协[2013]24号),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对中州杯奖和中州杯银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豫建协〔2014〕17
豫建协函〔2014〕10号
 
各省辖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结合新下发的“鲁班奖”评选办法(建协[2013]24号),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对“中州杯”奖和“中州杯”银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豫建协〔2014〕17号)和《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银奖(用户满意工程)评审管理办法》(豫建协〔2014〕18号)的规定,申报“中州杯”奖或“中州杯”银奖的工程须获得河南省及省级以上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河南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鉴于示范工程从申报立项至评审验收的周期较长,经我协会研究,分别给予适量过渡期。规定自2015年起,申报“中州杯”奖或“中州杯”银奖的工程项目必须获得河南省及省级以上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自2016年起,申报“中州杯”奖或“中州杯”银奖的工程项目必须获得河南省及省级以上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特此说明。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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