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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关于收取2015年度会费的通知
内容摘要: 豫建协混字[2015]第3号 各会员单位: 在新的一年里,为了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双向服务工作,按照我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会费收取方案,现开始征收2015年度会费。会费是协会保障运行、开展活动和
 
 
豫建协混字[2015]第3号
 
各会员单位:
 
      在新的一年里,为了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双向”服务工作,按照我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会费收取方案,现开始征收2015年度会费。会费是协会保障运行、开展活动和服务行业的主要经费来源,按时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应履行的义务。在过去的多年里各会员单位积极缴纳会费,为分会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确定的会费标准远远低于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和其他兄弟省、市协会的标准,希望继续得到各理事和会员单位的积极支持。对于无故拖欠会费的会员单位,将提交常务理事会研究处理。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推动我省混凝土行业绿色、低碳、健康发展!
 
一、会费收取标准:
1、副会长及相关设备、材料等生产单位:3000元/年;
 
2、常务理事单位:2000元/年;
 
3、理事单位:1500元/年;
 
4、会员单位:1000元/年。
 
二、会费缴纳时间及方式:
缴费时间: 请于2015年3月30日前将会费汇入协会账户或直接缴到协会
 
收款单位: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郑州金水支行营业部
 
账    号: 41001523013050002089
 
联 系 人: 洪彩霞              Q Q:2463156286
 
电    话: 0371—66287106      传真:0371—66287389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26号阳光新城22号楼二层附71号 
 
(注意事项:为了在收到会费后及时准确地邮寄发票,请在汇款时将单位名称填写完整)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
二○一五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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