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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一批河南省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豫建协〔2026〕31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按照《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豫建协〔2023〕47号)要求,我会将组织开展2026年度第一批河南省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建筑业信用企业评价的对象是,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并取得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等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

二、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请,所在各市、省直管县(市)建筑业协会审核推荐,专家复核评价的办法。

三、参评企业应按照《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提供申报材料。

四、企业通过登录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会员管理系统http://hygl.hnscia.com/(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系统分项“AAA级信用管理—信用企业申报”上传申报资料。

五、参评企业的考核期为2023年至2025年。其中对不良行为的考核期为2023年起至本文发布时。考核期内发生《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中单项为10分的不良行为,取消评价资格。

六、根据《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规定,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自评定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复审制度,有效期内,每年复审一次。经复审合格的,加盖复审章后可继续使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信用复审,须重新评定信用等级,原证书自动失效。有效期内,发生《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中单项为10分的不良行为,取消原信用等级。

七、通过评价的企业,将颁发“河南省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证书。

八、信用企业评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3日。

咨询电话:0371-61281296

附件: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docx

2026年4月14日

原文件下载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一批河南省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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