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协〔2021〕26号
省辖建筑行业各相关企业,市建筑业协会,省直管县(市)建筑业协会,本会会员单位:
为提升全省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经行业调研、征集企业意见函,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决定成立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中小(微)企业分会(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分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企业分会的服务范围
中小企业分会是我会的分支机构,加入中小企业分会即为我会会员,其服务范围如下:
1、对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现状开展调研,及时反映中小(微)企业合理建议和诉求,为政府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建议;
2、培育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资质升级,辅助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3、助力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提升,积极引导、推荐符合标准的中小(微)企业及其工程项目创建、参选省市级、国家级质量管理奖项;
4、推广先进、适用的施工技术在中小(微)企业转化、应用,增强企业技术实力,提高经济效益;
5、组织会员开展内部联合,优势互补,同时推荐优质中小(微)企业通过专业分包、联合承包等形式与大型企业对接合作,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6、培育中小(微)企业家队伍。加强企业家人才培养,总结、宣传企业家办好企业的先进经验,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7、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秩序。倡导中小(微)企业诚信经营,建立适应其特点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
8、培育弘扬行业“工匠精神”,开展专项培训,提升一线技术、管理和操作人员的技能素养。
二、申请条件和会员范围
1、申请入会的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自愿申请加入分会;
(2)自愿遵守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章程;
(3)积极参与分会工作。
2、申请加入分会的单位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从事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加工企业和其他建筑业的中小(微)企业;
(2)有关(城市)建筑业协会、建筑商会;
(3)热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大型建筑业企业,从事中小(微)企业研究并具一定影响力的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等社会组织。
三、会费标准
加入中小企业分会的会员都是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的普通会员,会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统一规定的会费标准执行。但是鉴于中小企业分会会员单位企业的实际情况,第一年入会可免交会费;第二、三年减半交纳,第四年将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另行确定。如有从第一年入会开始,就自愿成为中小企业分会理事、常务理事单位的应按照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单位的收费标准交纳会费。
四、申请程序
填写《入会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快递至中小企业分会筹备组。电子版发至1115983378@qq.com。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89号河南建设大厦西塔9层会员服务管理部
联系人:
管世国:13303937799
庄征征:18838999508
附件: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