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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银奖(用户满意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内容摘要: 豫建协[2015]34号 各省辖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建筑业企业创优的积极性,促进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整体提高,并引导建筑业创优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银奖(用户满意工程)评审管理办法》,经研究,定于5月份开始在全省
豫建协[2015]34号
各省辖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建筑业企业创优的积极性,促进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整体提高,并引导建筑业创优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银奖(用户满意工程)评审管理办法》,经研究,定于5月份开始在全省开展2015年度“中州杯”银奖(用户满意工程)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中州杯”银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
(二)申报的工程为2014年9月1日之前竣工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相关专业监督站监督,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三)申报单位必须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四)推荐两项工程以上时,应注明工程的排序;
(五)推荐工程所涉及人员数量要求:
1.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下:施工单位推荐3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1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2.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含1.5万平方米)以上2.5万平方米以下:施工单位推荐4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2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3.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2.5万平方米(含2.5万平方米)以上:施工单位推荐5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2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4.申报表中所涉及的人员一旦上报,不得更改;申报人员数量严格按照申报表中人员数量填写,不得超报。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银奖(用户满意工程)申报表(见附件1);
(六)住宅工程应有用户的评价表(见附件2);
(七)各省辖市相关单位、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评审标准对本地区、本部门推荐参加评审“中州杯”银奖的工程进行初审,要确保申报的工程资料真实、准确、齐全。

二、申报条件
        申报工程范围及申报资料的填写要求等均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银奖(用户满意工程)评审管理办法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资料提交时间:见附件3;
(二)初审时间:2015年5月上旬开始;
(三)工程复查时间:2015年6月上旬开始;
(四)工程评审:2015年7月上旬。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单位: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二)邮寄地址:郑州市鑫苑路26号阳光新城22号楼2层附71号  邮编:450008
(三)联系人:王海东  赵 娣
(四)联系电话:0371-66283063
附件:
1.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银奖(用户满意工程)申报表 
下载附件
2.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银奖(用户满意工程)用户评价表
下载附件
 3.申报资料时间安排表
下载附件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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